19日,全省16所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与16所新建或民办高职院校负责人,签署了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协议。
合作计划包括高职教育教学的合作研究与交流、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双向交流学习、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多个方面。相同专业学生可双向跨校交流学习,选修、辅修课程,接受专业实训。示范校要向对口院校开放省级以上精品课程、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图书信息资源。